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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林健和 2015-01-06 • 185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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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好2014年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布置和要求,机关部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拟于近期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上午8:30-10:30
二、具体安排
(一)第一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与监察办公室、学校机关党委、工会委员会、校团委
召集人:夏泉、李招忠,工作人员:覃剑宁,会议地点:办公楼929室。
(二)第二组: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审计处
召集人:王力东、陈为刚,工作人员:陈文新,会议地点:办公楼1024室。
(三)第三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发展规划处、学校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召集人:张宏、卢远,工作人员:林晓丹,会议地点:办公楼629室。
(四)第四组:总务后勤管理处、学报编辑部、体育部、医学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实验技术中心、光子技术研究所
召集人:廖剑辉、李淑芬,工作人员:高康,会议地点:办公楼323室
三、出席会议人员及要求
⒈各部处、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均需参加并发言,其中各部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发言稿请提交给工作人员,以上报学校组织部。     
⒉各单位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列席民主生活会并按照自愿原则决定发言与否。
⒊因事请假,不能与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请提交书面发言稿给机关党委办。
 
                 机关党委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作者:林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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