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谢绍均 2015-01-16 • 37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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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国家留学基金委拟更新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协助推荐有关专家,现将推荐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
二、遴选范围
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重点推荐学科(详见附件1),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不限推选学科。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6月;
(二)学术性专业领域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三)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富有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四)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有限推荐;
(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七)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四、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填写《评审专家信息表》,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oszk@jnu.edu.cn邮箱,经学校统一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校内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
联系人:赵承想,联系电话:85220026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1.jpg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2.jpg

附件2:评审专家信息表.doc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5年1月16日
 
作者:谢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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