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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综合改革方案框架性材料的通知
肖艳芳 2015-04-30 • 229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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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学校的综合改革包括学校治理结构、人事制度、人才培养、学科与科学研究、资源配置、国际交流、党政管理与服务、校区建设等多个方面,为做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明确任务,现做如下分工:
综合改革内容 | 承担单位 |
治理结构 | 发展规划处 |
人事制度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
人才培养 | 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 |
学科与科学研究 | 规划处、科技处、社科处 |
资源配置 | 总务处、设备处、财务处、信息办、图书馆、网络中心 |
国际交流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党政管理与服务 | 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 |
校区建设 | 珠海校区管委会、南校区管委会、深圳旅游学院、华文学院 |
二、提交综合改革方案的框架性材料
上述单位可参照国内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提交本单位综合改革方案的框架性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
(二)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三)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
上述内容采用框架性描述即可,总字数以500—800为宜。请各单位在2015年5月8日前将加具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办公楼6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zghc@jnu.edu.cn。
联系电话:85220014
联系人:肖老师
发展规划处
2015年4月30日
作者:肖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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