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童锋 2015-06-05 • 21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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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140号)精神,教育部拟重新建立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库,为做好我校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一)高校评审专家
应全职在我校工作,能阅读中文并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科技奖排名前两位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和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者,省部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
2.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中科院“百人计划”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相关人员:973项目首席、领域专家顾问或咨询组成员,863重大项目负责人、863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科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马工程”首席专家,省级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负责人。
4.专家组织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二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5.其他二级岗教授。
(二)海外评审专家
应与我校签订非全职聘用协议,能阅读中文并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2.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终身教职者。
 
二、推荐程序
此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形式。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上报教育部。
 
三、填写材料及截止时间
1.个人填写《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报所在学院;
2.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填写《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不限推荐名额。
3.学校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认真核实推荐专家的联系方式,特别是专家的电子邮件和国内专家的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并保证真实可用。
2.请各单位在6月19日前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至人才办邮箱。
 
联系人:周乐平
联系电话:85227283
电子信箱:otalents@jnu.edu.cn
 

关于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140号).doc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包含高校、海外).xlsx
高校专家及海外专家登记表填写说明.pdf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5年6月5日 
 
 
 


作者: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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