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因公出访手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王昱 2015-07-02 • 21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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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各位出访教职工:
近期因公出访一系列政策出现调整,加之暑假将至,为确保各位教职员工顺利完成因公派出任务,现就需办理因公出访事宜,进行如下通知说明:
一、为确保各位教职员工能顺利完成因公出访任务,请需在暑假及下学期初执行因公出访任务的教职员工在2015年7月10日前,务必将因公出访的有关材料报送我处出访科(行政办公楼714,联系电话:85226319)。
二、另,近日我处接上级审批部门通知,因其需进行内部工作调整,两个月内将无法受理急件。因此我们再次提醒各位因公出访申请者,须按以下要求提前提交报批材料,否则无法保证出访人按期出访。
1. 因公出国者须至少提前2-3个月提交报批材料。
2.因公出访港澳者需至少提前5周。
3.因公出访台湾者需至少提前2个月。尤其赴台参加国际会议者,必须预留更长的审批办证时间。
感谢各位对我处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作者: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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