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申报通知(一)

杨凯 2015-07-10 • 496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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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建设资金总额:2.5亿元。
二、建设资金总体安排,分为三大部分:
1.学科竞争性申报,1.5亿元,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2.“团队+平台”,7500万元,团队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负责,科研平台由科学技术研究处与社会科学研究处负责,公共平台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技术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3.部门专项任务,2500万元,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
其中,后两种类型资金具体安排,见下一周后续通知。
三、1.5亿学科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只用于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不得用于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我校坚持“目标导向,改革引领,质量为先,创新为重”原则,把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有重大显示度、能够完成学校三年验收目标的建设内容上,对于能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10%学科将重点投入。在经费安排上会整体考虑,突出重点,兼顾学科梯次、文理差别、学科规模等因素。
四、学科竞争性申报要求
1.条件: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申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参考暨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组成员与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负责人名单,结合学科申报的实际需要,拟定了学科项目申报牵头人名单(见附件1)。
2.梯次:按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三名或前10%、前30%、前50%三个层次,请务必根据本学科排名实际(参照教育部等国内权威排行榜),实事求是确定申报梯次,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第一层次拟建8个左右,拟投入8000万;第二层次拟建10个左右,拟投入4000万;第三层次,根据申报学科评审情况,确定拟建数量,拟投入3000万。
3.请各申报学科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发展规划处将在7月中旬组织评审(每个申报学科准备5分钟PPT汇报),通过认定梯次与资金安排额度后,学校将与各学科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请各学科于2015年7月17日12:00前,将经申报牵头人签字后的申报书纸质版20份交至行政办公楼620室,申报书及PPT电子版发至fzghc@jnu.edu.cn。
联系电话:85228876,联系人:张俊苓 孙清忠
附件:1.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一级学科项目申报牵头人名单
2.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项目申报书
3.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暨南大学
2015年7月10日
附件1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一级学科项目申报牵头人名单.docx
附件2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5】273号).pdf

作者: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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