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9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申请金额
1.申请条件:申请学费资助学生退役时间应满足一年以上(即2014年9月前退役)考入我校的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且目前在校就读。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此资助。
2.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1.申请材料:
(1)《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原件1份;
(2)复员退伍证复印件1份;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新生提供,老生不需要提供)。
2.提交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纸质版材料于2015年9月21日前交至学生处勤工办(行政楼319),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学年度执行。同时将《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38582108@qq.com (mailto:38582108@qq.com )。
请各院系周知相关学生,提醒学生按时办理。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20-85226208。
附件: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http://xsc.jnu.edu.cn/upload/2015_09/15090810206517.xlsx )
学生处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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