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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修改与完善任期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张艳丽 2015-12-01 • 245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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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的撰写和修改过程,是一个上下沟通、理清思路、统一认识的过程,目前已完成了初稿审核、分类审核(学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书主要征求科技处、社科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等职能部门意见,关键是定量指标;基层党委书记和学校党委部门正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书由党委职能部门集中修改;行政部处和直属单位正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书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集中修改)、分管校领导审核等多个层面的审核、论证工作。按照《关于对新一届干部实行任期目标管理的工作方案》,现将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1.为进一步完善任期目标责任书,请于12月15日前完成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的本单位论证工作,即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陈述任期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收集和听取本单位群众意见。
2.12月16日前递交任期目标责任书修改稿,学校拟于近期召开现场述职点评会,适时完成任期目标责任书的签署工作。
3.在正职领导干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各单位需将任期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16年1月前党政副职领导分别与党政正职领导签署任期目标责任书,系级党政正职分别与学院党政正职领导签署任期目标责任书,学院各办主任与院长签署任期目标责任书。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2月1日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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