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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办理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厉明 2015-11-16 • 12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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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广州市计生协会关于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校从2011年1月始办理家庭综合保险,(年龄达到规定时限,保险公司会联系本人)。如继续投保,可自动顺延,如需停保,请与保险公司业务员钟先生(电话:13724019669)联系。新投保的家庭,每户每年480元,年龄0-60周岁。如有需要投保,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到计生办填表办理(自愿办理)。
时间:2015年11月16-20日
计生办
2015年11月16日
作者: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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