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转发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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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总支)、各校区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同时推动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团中央学校部将在全国高校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5年5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国各高校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全国将遴选产生1000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100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佳团支书”。
三、遴选条件
1. 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 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活动安排及要求
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校内创建及评审活动需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各学院团委(总支)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指导基层团支部按照“示范团支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各学院团委(总支)需组织内部评选,择优推荐1-2个“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及照片发到指定邮箱:jndxxtw@126.com (mailto:jndxxtw@126.com ),纸质版交到学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03室),特色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至学校团委。
届时学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评选工作,择优推荐5个“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及候选集体的团支书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联系人:孟祥磊 联系电话:85221642
附件:
1. http://i.jnu.edu.cn:80/dcp/dcp/comm/plugin/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docx (http://i.jnu.edu.cn/dcp/uploadfiles/pim/2015/5/29/44f12f7f16e146269ddd0f31fd5dffd8.docx )
2.http://i.jnu.edu.cn:80/dcp/dcp/comm/plugin/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docx (http://i.jnu.edu.cn/dcp/uploadfiles/pim/2015/5/29/d5f50a96f6fd44568b3e8107970a11cc.docx )
暨南大学团委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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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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