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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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要求,2016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定于8月11日开始,至9月11日17:00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 2016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报人与院所管理员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和“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科目填写指引”(附件1与附件2)进行申报。
2、杰出青年项目和博士启动项目采取不限项申报。申报人可于8月12日12:00后登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已有申报系统账号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陆,忘记密码可通过学院管理员重置;新用户请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于学院管理员处开设账号。
3、自由申请项目、重点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均采取限项申报。
自由申请项目名额将根据我校往年省基金立项情况,并参照科技厅此类项目名额的计算方法,分配到校内各二级申报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上报。具体项目申报限额将在科技厅公布学校限额后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分配到各学院。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自行组织遴选出拟正式申报的项目,并给项目申请者设立账号、密码。
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请各学院在认真组织科技人员申报的基础上,将项目申请书初稿纸质版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7、附件8,可暂不签字、盖章,且不用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和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8月21日17:00前送交学校科技处。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
4.各学院务必于9月2日前完成对各类项目的查重及网上审核工作,并提交至大学管理员。具体审核要求如下:
①申请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并且: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②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彩色扫描件并附在纸质材料中报送)。模板可在附件5下载。承诺函纸质版(一式2份)在申报人本人签字后于8月27日前送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学院收齐后于8月28日至9月2日间统一送交科技处。科技处在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学院。
③ 每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模板可在附件6下载)。
④所有项目类别申报书最后一页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本人、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后(有合作单位的加盖合作单位一级法人公章),将签章页(一式2份)于8月27日前交送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收齐后于8月28日至9月2日间统一送交科技处,加盖学校公章后会再返还项目申报人。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省基金办将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返回修改。
申报人可在9月25日之后下载打印状态为“项目申报-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申报书首页有顺序号与条形码,每页有水印号),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二份(A4双面)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各学院汇总后于9月28日至9月30日17:00间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基础科,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包括申报人姓名、职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科技处不受理个人送交的纸质申请材料。
二、各类项目申报要求
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申报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2. 申报要求如下: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如结题则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省基金研究团队资助项目协调人不得再次申请研究团队。
本年度全省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5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1. 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具有广东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问题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以及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院士除外)。
本年度全省重点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三)自由申请项目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日,即2015年8月11日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不得申报。
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60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3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报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本年度全省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附件4)、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针对电子信息、材料与先进制造、新能源、人口健康、海洋等领域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布局,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请项目申报人严格按照下方“申报重点方向”进行申报,对于不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2.申报要求如下:
1.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重点资助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三、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申报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认真查阅《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申报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及流程请参看附件中的《申报系统操作指引》及《申报书“经费预算表”科目填写指引》。网页无法显示或附件导入错误等系统问题请致电科技厅技术服务热线:020-83163338,020-83163469
四、重要提示
1、由于省基金申报规范要求,请申请人和各单位严格要求下方表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书而造成个人申报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
申报时间表.docx
2、自由申请项目申报要求新增条款“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日,即2015年8月11日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不得申报”;
3、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申请人年龄放宽到60周岁(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年度所有类别项目申报中要求的签章页和附件证明材料必须在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前扫描上传,且必须为彩色扫描。
5、项目正式上报科技厅后将试行匿名双盲评审,请勿在申请书正文中的教育经历、主持项目、发表论文、研究基础、发明专利出现申报人(参与人)姓名、申报(参与)单位名称。
科技处联系人:
王钊 汤敏慧 85220610 85223797
Email:kjcjck@163.com
超级科研项目管理QQ群:36417435
申报受理部门:科技处基础科 行政办公楼605
附件1申报操作指引.doc
附件2经费填写指引.docx
附件3形式审查常见问题.docx
附件4专家推荐函.docx
附件5博士后人员承诺函.doc
附件6海外人员知情同意函.doc
附件7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8重点、自由、博启、重大基础研究培育、自由申请(科管研究)、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书.doc
作者:王钊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