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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暨南大学纪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暨纪〔2016〕5号)
李磊 2016-01-20 • 334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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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学校于2015年4月启动学校党政机关办公室清退整改摸排工作,并印发了相关整改工作通知。2016年1月8日,学校进一步印发了《暨南大学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进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暨通〔2016〕2号)。通知要求,1月15日前,各单位向学校总务后勤管理处报送人数、职级及办公用房总面积,1月18日前,各单位根据总务后勤管理处反馈的可使用办公用房面积,制定调整方案并交总务后勤管理处审批。但仍有一些校区、学院、直属单位对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存在观望情绪,工作推进不力,至今仍未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严重影响了全校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进程。为严肃工作纪律,学校纪委重申: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超标办公用房清退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具体体现,各校区、各学院、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现反弹,切实维护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各校区、各学院、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清理整改工作总负责。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清退整改工作,确保整体清退整改工作在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弄虚作假、不按标准执行、不按时限完成、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擅自分配使用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暨南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作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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