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留校修读学生学费标准及账号的通知

刘阳 2016-02-14 • 405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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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延期毕业留校修读学生按所欠学分及2015学年上学期已修学分分段预收费,学生春季应缴学费及账号详见本通知附件。
请学生于2月25日前将应缴学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银行卡内(请多存入50元),学校将于2月26日开始委托银行对学生账户扣收学费,并及时开通缴费成功学生的网上注册权限。缴费成功的学生可于开学后到所属学院领取收据。
缴费方式请参见《关于2015-2016学年学位班新生及在校生缴费工作安排的通知》,链接:http://www.jnu.edu.cn/jnu2014/content.asp?newsPath=1/W_5037_48be4ff282a041d2be0c70258046de1c (http://www.jnu.edu.cn/jnu2014/content.asp?newsPath=1/W_5037_48be4ff282a041d2be0c70258046de1c )。
 
http://i.jnu.edu.cn:80/dcp/dcp/comm/plugi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2015学年春季留校修读应缴学费及账号.xls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6/2/14/63462fac4425464c86f788c72c1f3f21.xls )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2-14  

作者: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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