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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扣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周丽贞 2014-04-02 • 223点击
校本部各院系:
2013年10—12月期间,大部分学生已经补缴了医保费。目前,尚有568位学生欠缴医保费(欠费学生名单见附件)。
根据粤人社发[2010]243号文和粤人社发[2011]180号文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参保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与学费一并收取。据此,经公医办与校财务部门协商决定近期代扣学生的医保费。请各学院继续做好欠费同学的思想工作,通知到学生本人,催促学生尽快将欠缴医保费存入缴交学宿费的工商银行卡内,便于财务处委托银行划扣。
若医保欠费信息有误,请咨询公医办。电话:85220116
附件: 欠缴医保费学生名单(共568人).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40204520564.xls )
总务后勤管理处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作者:周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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