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闫昕 2014-01-06 • 174点击

关于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本学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将于2014年1月进行。
一、认定职务的范围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统招统分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五大、自费、代培等毕业生),见习期或考察期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或双学位获得者、硕士学位获得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个月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均可申请认定“助理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硕士学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如在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之前已具备助理级或中级职称,现在非原职称系列的岗位工作,可申请同级转认定职称。
认定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水平条件、实践条件、业绩条件按照《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三、请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认定资格审批表》,并于1月13日(星期一)前将《认定资格审批表》(贴照片后由单位签字盖章),认定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单位审核后盖章)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师资科职聘办。硕士担任初级职称满三年、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者需提供任现职期间发表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B类论文一篇或C类论文两篇的原件及复印件。
我校博士后流动站进站人员,进站时间满半年可认定中级(助理研究员),由本人填写《认定资格审批表》,并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单位审核后盖章)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师资科。
 
联系人:闫昕
联系电话:85220026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附件:暨南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106091938213.doc )

作者: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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