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纪委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近期,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中纪发〔2013〕9号)。通知明确: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校有关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严格执行中纪委文件规定,学校决定,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确保认识到位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等物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决反对“四风”的有力举措,是落实作风建设抓早抓小抓具体新思路和新要求的务实行动。各单位要深刻理解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上级相关规定要求迅速传达学习到位。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要严明纪律约束,各单位一律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凡已经安排上述事项的,要立即停止、坚决纠正,决不允许等待观望。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准转嫁、摊派、公款报销相关费用,更不得弄虚作假变通处理。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注重节俭,严控经费支出。
三、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等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纪律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执行纪律规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相互告诫提醒,严防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把关
财务、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控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学校纪委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
作者:陈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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