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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帮扶单位扶贫户生产帮扶资金到位情况的预通知
汪建春 2013-11-25 • 266点击
学校各帮扶单位:
根据暨党发〔2013〕23号文件“每户有劳动能力的帮扶户每年的生产帮扶资金不少于6000元(慰问金和慰问品除外)”的指标,校领导指示,扶贫户帮扶资金还还没有完全到位的帮扶单位,要加大帮扶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不留资金缺口,筹措到位的帮扶资金可交到学校扶贫办(联系人:李舜,汪建春;联系电话:85227135,85227939;地址:行政办公楼914房)。学校近期将公布各帮扶单位扶贫户生产帮扶资金到位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各帮扶单位扶贫户帮生产扶资金统计表(可在暨大党务工作群、机关党委工作联系群的群共享里面下载)
2013年11月22日
学校扶贫办
作者:汪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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