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童锋 2013-09-09 • 183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公告》(粤组通〔2013〕55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做好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5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职在广东工作4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后全职在粤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在58周岁以下,即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三)担任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组长或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四)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六)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一、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请排序),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7日(周五)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702室), 电子版发otalents@jnu.edu.cn (mailto:电子版发otalents@jnu.edu.cn )。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填报《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见附件2)和《2013年度第三批南粤百杰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
2、附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
(二)相关要求。
1、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2、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以A4纸规格分开装订,申报书一式19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
3、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均须提供PDF格式文件(不超过1M),申报情况一览表用EXCEL格式。
4、附件中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加盖印章或签字。
5、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1份。
6、通过学校评审后,将另行通知提交补充材料。
联系地址:行政楼702室
联系电话:85220024 
联系人:周乐平  童锋 
 
     附件1:关于申报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9052737122.doc )
     附件2: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9052751860.doc )
    附件3:2013年南粤百杰申报情况一览表(模板).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9052810520.xls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3年9月9日

作者: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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