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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年端午节节日补贴的通知
郑婕慧 2013-06-05 • 178点击
校内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经学校研究,决定发给2013年6月12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节日补贴1000元,发给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1000元。在职人员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12年考核不称职的;
(3) 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二、奖金自筹单位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决定。
三、在职教工节日补贴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造册, 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离退休处造册。
四、发放方式:随2013年6月工资发放。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3年6月5 日
作者:郑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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