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元旦、春节奖金的通知

郑婕慧 2012-12-27 • 164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了表示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学校决定发给2013年1月22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元旦奖金1000元,春节奖金2000元。发给离退休人员元旦慰问金1000元、春节慰问金2000元。
在职人员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12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12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12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发放。  
4.在职职工节日奖金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造册,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离退休工作处造册。
5.2013年元旦奖金随2013年1月份工资发放,2013年春节奖金随2013年2月份工资发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作者:郑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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