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称 | 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 |
| 索引号 | D922.684/2b |
| 分类号 | D922.684 D922.68(环境保护法) 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汪劲、 |
| 出版社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 |
| ISBN | 7-5036-2854-5 |
| 页数 | 359页 |
| 价格 | CNY20.00 |
| 标签 | 环境保护法-立法、立法-环境保护法、研究中国、lib、天行有常、经典、 |
| 简介 | 北大法学文丛 |
| 注解 | 本书运用多学科的方法对环境立法目的作了详尽论述, 包括环境立法目的演变的历史考察、运用传统方法保护环境的不合理性、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环境立法的目标、从环境立法目标的转变看全球环境法的趋同化等七个部分 |
书籍简介
本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环境法目的论》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通过绪论、环境立法目的演变的历史考察、运用传统法方法保护环境的不合理性、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环境立法的目标、从环境立法目标的转变看全球环境法的趋同化以及结论等七个部分,对环境立法目的的形成及其价值理念的基础等问题展开了客观、详细的分析讨论和系统、全面的论述。本书认为,环境法的目的是立法者依靠制定环境法而欲实现的一种基本价值,它的立法指导思想和价值需求是实现衡平世代间的人类利益、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人类与自然物所固有的权利及其利益。它是人类社会以法的形式确定人类与环境及其与生态系统相互关系的基本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出发点。各国在国内环境立法中以“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为理念,按照国家利益符合全球利益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国情制定和实施国家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并且享有地球的权利和承担地球的义务。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